这样的提问是有悖法律和道德准则的。因为我国的法律明文规定,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的。这个“子女”既包括儿子,也包括已出嫁的女儿。
子女养活父母是法律应尽的义务,一般来讲农村姑娘出嫁了,儿子得到了房产,再说儿子守在父母跟前,必定管的多点儿。女儿完全不管老人的不多。要30万元彩礼买断亲情是不可能的。再说你要30万元彩礼有人给你拿不?拿的起不?你的女儿值不值?马云刘强东这号条件你配不配?
彩礼不是还债,也不是回报,更不是赡养费。彩礼是图个彩头,图个吉利。彩礼的原始意义是答谢,是展现,是自发自愿的。一方面答谢岳父母养育了一个好女儿,另一方面向岳父母及未婚妻展示自己(包括家庭)有能力,女儿嫁过去后会有好的未来。后来演变成了讨彩礼,炫富竞争。所以无论婚前男方向女方拿过多少彩礼,都不构成婚后女儿不再赡养父母的理由。从婚俗上讲,过去的几千年来,由于交通等问题,女儿出嫁后一般认为是投入了男方家庭,不和父母生活在一起了,再加上刚过门的若干年内,在男方家庭不具备财产处置权,不可能赡养父母。另外还有普遍多生育现象,形成了儿子继承家业贍养父母的自然社会。进入现代文明时代,男女平等,尤其计划生育导致的独生子女时代,赡养父母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,没有任何理由拒绝和逃避。至于题主说的前题是女儿出嫁后不赡养父母,讨30万彩礼是否合理,严格说不具有合理性,因为前题本身就不合法。法律不是个人之间的以暴制暴,也不是各自违法条件的交换和平衡,法律是任何个人都应该独自遵守的行为准则。
农村风俗女孩出嫁了都不承担瞻养父母,要是一次性30万彩礼做为以后的瞻养费应该是合理的,如果从女儿出嫁时开始算,父母可以再活30年以上,每年平均只有不到10000元,两个大人每年每人只有不到5000元,女儿嫁出后还经常回家吃饭,孩子出生了也要付点费用,按理是少的可怜,可有些渣男不瞻养婚后的岳父母,只拿十多万彩礼就说人家是卖女儿,这是亳无教养的言论,千万不能把女儿嫁给这种人家。
我国法律规定,赡养父母是儿女应尽的义务和责任。用女儿不尽赡养父母的义务,来换取30万元的彩礼,实际上就是为卖女儿做的遮羞布而已。
“真正实现“男女平等,任重而道远!!!”男娶女嫁的”圈圈”:房子→。嫁妆。→彩礼。一\u003e车子!!!现实中儿子娶媳妇花销大。嫁女儿花销很小.。家庭社会问题出来了:用嫁女儿的花销,想给儿子娶个称心媳妇,这简直就是“痴人说梦!!!儿子女儿又当如何做到公正的赡养老人!!!.(补充:社会问题,说到底就是人的问题,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的问题,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!名言:唯独不变的是改变。)
想要多少是你的权利,别人给不给是他的权利,但是说实话,假如你家要取媳妇,以你家的条件拿的出来30万吗?愿意拿出30万吗?
也可以给你三十万元彩礼钱、但是女方父母和女儿永远不得来往走动、永不相认、如同路人一班。
这不是谁说了算的,赡养父母是传统美德也是法律义务,
没有道理,赡养老人是义务,给彩礼也不能免去这个义务
如果它能保证,出嫁后不会往娘家话一分钱,就可以考虑考虑,但是凡是这一类女人都做不到。
真是变味变异彩礼.
法律规定的谁也改变不了。